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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返回首页 采购(招标)最新信息 西双版纳州应急管理局 关于选聘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西双版纳州应急管理局 关于选聘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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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顺利推进“西双版纳州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项目”的采购工作,确保规划编制服务采购过程规范、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办发〔2015〕105号)等有关规定,西双版纳州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聘一家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项目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事项

(一)项目概况:本次采购内容为“西双版纳州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的编制服务,需选定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技术服务机构承担规划编制任务。代理机构需负责完成该规划编制服务供应商的全流程政府采购代理工作。

(二)代理服务内容:代理完成项目招标。主要包括如下工作内容:

1.配合采购人明确采购需求,进行市场调研,拟定采购计划,编制政府采购文件招标文件);提供相关咨询、论证等服务;

2.在指定媒体上依法公告招标信息,保证招标信息的准确完整。若出现必须对其内容进行澄清和修改的情形,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及时做出澄清和修改,发布更正公告,并通知有关投标人;

3.根据项目需要组织资格预审(如需),接受采购报名;提供开标、评标(评审)地点、设施设备;组织招标前答疑会、现场踏勘等;

4.按照项目需求依法抽取评审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或磋商、谈判、询价小组。协助评标委员会或评审小组核对资料,协助编制评审报告并报采购人确认中标或成交供应商;

5.根据委托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开、评标(评审),协助确定成交供应商等工作,对开、评标(评审)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做好相关记录并整理归档;

6.负责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依法向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配合招标人起草合同文本;

7.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答复投标人的询问和质疑;配合处理投标人投诉事项;

8.负责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招标项目档案,依法妥善保管,不得丢失,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招标文件。招标(采购)文件及相关文档的保存期限为从招标(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十五年。采用电子档案方式保存招标(采购)文件的,相关电子档案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9.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廉政规定,不得泄露任何与所代理项目相关的信息,不得提出与所代理项目无关的任何要求,不得通过代理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不得通过评审专家等影响代理项目公平公正评选工作。

10.办理政策规定或招标人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代理服务时限:2026年5月底前完成本项目全部采购代理工作,发出中标通知书。具体时间以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为准。

(四)代理服务质量:按相关标准完成招标代理工作,招标代理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规章制度。

(五)代理服务费用: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依据有关规定执行,报价应包含完成本代理工作所需的全口径费用(含专家评审费、场地费、公告费等)。

二、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服务团队。

(四)信誉良好,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资料提交

(一)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

(二)提供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网备案截图。

(三)非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报名资料需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四)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报价文件

(五)提供契合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方案;

(六)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名单及相关人员资格证书、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七)提供2025年至今承接过的类似招标代理服务业绩。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一式二份),密封装订,并在规定的报名截至时间内,现场提交至指定的报名地点。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一律取消比选资格。

四、报名及文件递交

1.时间: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10日(工作时间8:00-12:00,14:30-18:00)。

2.地点: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三叶路农垦大楼9楼西双版纳州应急管理局综合减灾科;

3.联系人:罗丹,电话:0691-2212997;

4.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参选文件不予接收。

五、选择标准

采购人将组建比选小组,根据参选文件,从服务方案可行性、团队专业能力、类似项目业绩、服务报价合理性、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择优确定中选代理机构。评选结果将在西双版纳州应急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

六、其他

参选人应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选或中选资格。

 

 

西双版纳州应急管理局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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