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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返回首页 采购(招标)最新信息 关于选择昆明市住建领域招标投标工作专项整治第三方购买服务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关于选择昆明市住建领域招标投标工作专项整治第三方购买服务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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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截止时间

一、 采购内容

为规范昆明市住建领域招标投标工作专项整治第三方购买服务招标流程,确保招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开展,我局拟按照内控制度,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 项目基本信息

昆明市住建领域招投标工作专项整治项目,2026年项目支出预算经费为300000.00元。现聘请1家招标公司为昆明市住建领域招标投标工作专项整治第三方购买服务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提出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招标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招标采购咨询服务、负责编制招标采购文件、组织开展开标和评标等工作、协助签订中标合同、负责质疑或投诉答复、整理招标采购过程归档资料、提供政府购买服务相关咨询服务、办理法规政策规定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须提供2023-2025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招标人查询结果为准,评标时递交评标委员会审核,投标人无需提供)。

5.投标人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云南省财政厅网站备案(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云南省财政厅网站备案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提供书面声明)。

6.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或成立满1个月无缴纳记录的提供相应文件或自行说明)。

7.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提供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四、服务期限及费用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结合投标人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自行填报下浮率。合同期限为1年。

五、有关要求

(一)需提交的材料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 招标代理服务方案,格式自行编写,内容需包含招标代理服务方案、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评审、廉洁管理制度措施及承诺评审、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评审、类似服务业绩等。

4.其他资格证明资料。

(二)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递交

1. 递交时间:2026年4月8日17:00前;

2. 地址: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460-1办公室);

3. 文件要求:纸质文档一份,A4纸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密封。电子光盘一张(所有响应文件的电子文件)与纸质文档一并密封。供应商所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为PDF电子文档文件,并刻录成光盘。

六、 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6年3月31日在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竞争性比选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响应文件递交。

(二)会议评审。根据单位内控制度相关要求,对供应商报价、招标代理服务方案、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评审、廉洁管理制度措施及承诺评审、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评审、类似服务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审,最终评审确定中标单位,并在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公示。

(三)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未收到异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按合同条款执行。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 0871-63148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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