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纪委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选取招标代理机构的公示
按照《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呈政办发〔2016〕97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中共昆明市呈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取2025年10月至2026年10月中共昆明市呈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一、单位性质:行政机关
二、预算资金及来源:财政资金
三、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目录代码:B0303,目录名称:招标代理服务;
四、工作内容和目标要求:选取一家招标代理机构承担中共昆明市呈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10月至2026年12月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单项金额10万元至60万元)招标代理工作。
(一)工作内容:承担2025年10月至2026年12月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单项金额10万元至60万元)招标代理工作。
(二)目标要求:招标代理单位需遵照所签订服务协议内容及约定,按质按量按时限开展完成好2025年10月至2026年12月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单项金额10万元至60万元)招标代理工作。
五、承接标准:
(一)比选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的法定证明材料。
(二)比选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三)比选申请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四)比选申请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比选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信誉要求:比选申请人信誉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申请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23年01月01日起至今无违约、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的情况,提供相应承诺;比选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栏查询中,没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招标人人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公司及办事处参与竞标。
六、服务期限:2025年10月至2026年12月。
七、购买方式:
(一)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采购方式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制度执行,并按照单位财务、内控管理要求办理。
(二)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协会关于印发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4〕58 号),结合比选申请人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综合考虑服务内容后按收费标准,自报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浮动幅度值。竞标报价采用下浮(%)进行报价(本项目下浮率区间值:10-20%),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以项目实际完成的招标代理工作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进行计算。
八、报名咨询时限:
2025年10月17日—10月20日上午11:00。
联系人及电话: 陈老师,0871至67479859。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与该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请于2025年10月20日上午11时前将响应文件(一正一副及正本PDF扫描版)盖公章密封递交至中共昆明市呈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呈贡区春融西路468号办公楼503办公室)。
十、评选办法:
采用综合评选方式的进行评审,具体详见附件评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