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滇池重点区域蓝藻打捞处置工程——大泊口除藻设备运行项目招标采购工作,强化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提高采购代理服务质量,防范廉政风险,根据我局内控要求,拟开展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公开竞争性比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滇池重点区域蓝藻打捞处置工程——大泊口除藻设备运行项目。
(二)项目概况:为确保改造后的大泊口除藻设备的高效运行,持续发挥蓝藻去除和内源削减效益,开展大泊口除藻设备的运行及管理维护相关工作。
(三)项目目标实施初步要求:项目拟对大泊口的三套微滤除藻设备进行持续的运行维护,确保设备长期稳定运行,以发挥其蓝藻去除和内源削减的最大效益。大泊口水域3套微滤除藻设备运行维护,主要开展日常运行,包括富藻水抽吸、藻水分离、藻渣脱水及外运处理处置;设备维护与保养,包括设备清洗与维护、易损件更换及设备故障修复、反冲洗系统的维护等;并同步开展设备运行的评估工作,确保达到预期的处理能力和水质改善目标。
(四)项目采购人:昆明市滇池管理局。
(五)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期限:自招标代理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全部完成后止。
(六)项目政府采购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等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标代理机构服务内容:
1.为本项目开展采购代理工作,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评标、协助采购人答疑、发布中标公告、办理中标通知书、梳理招标过程资料归档等。
2.招标代理工作须合法、合规,并在招标工作结束后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归档资料。
二、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一)本次比选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类似法定凭证、具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截图)。
(三)申请单位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成立不足3年的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1年的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自行说明】。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或成立满1个月无缴纳记录的提供相应文件或自行说明)。
(五)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网页查询)。
(六)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相关证书及社保证明),项目其他成员不得少于5人;人员均需具备政府采购代理方面的培训合格证,拟派本项目所有成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相关证书及社保证明)。
(七)申请人具备“政采云”系统电子交易的条件,能够熟练操作并使用“政采云”系统(提供承诺或证明材料)。
(八)其他要求: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若委托代理人参加比选,在提交比选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一)本次比选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参考执行《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4〕58号),申请单位结合自身情况进行下浮率报价。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相关收费行为的通知(云财规〔2023〕13号)》要求,不得在代理费之外再要求中标供应商支付专家评审费用等其他招标服务费用。
(二)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成交)的供应商支付。
四、参与方式
有意向参与的申请单位,请对照上述内容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报价、服务方案、代理服务质量承诺、人员配置情况、类似业绩等,编制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需提供电子档一份及纸质档一份装订成册,于北京时间2025年7月24日17时00分之前密封并递交至昆明市滇池管理局。我局将采用比选方式,遵循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1家为本项目服务的招标代理服务机构。
地 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四号楼1楼132室。
联 系 人:朱宇
联系电话:15176545787
昆明市滇池管理局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