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镇雄县交通运输局
二、项目名称:镇雄县辣椒、魔芋、竹等产业配套道路建设项目、镇雄县盐源镇通三级公路建设工程项目
三、建设地点:镇雄县
四、项目概况:项目包含3条道路(大河互通经庆坝村至盐源集镇段主线、庆坝村支线1、柏香坝支线2),路线总长34.395公里(主线长32.169公里、支线长2.226公里)、总投资55639.654万元(主线投资52665.9093万元,2条支线投资2973.7446万元)、总占地约1036亩(主线占地占地约997亩,支线占地约39亩)。
五、服务内容:完成项目勘察、施工图设计、监理、施工所涉及的招标代理、清单编制及拦标价编制服务工作,负责招标项目的备案、资格预审文件(或资格后审文件)编制、招标文件编制,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资格审查、开标、评标、招标过程资料归档等工作。
六、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项目采购范围内所约定的服务内容。
七、评选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打分法,按比选申请报价、服务工作方案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根据评审结果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第一、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报镇雄县交通运输局党组确定中选人。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后,由镇雄县交通运输局与其签订招标代理咨询合同。
八、报价方式
(一)招标代理服务费:采用比选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云建招协[2023]51号)规定收取:
代理费控制价为:按《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云建招协[2023]51号)规定的《云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由比选申请人结合企业自身实力自行填报下浮比例。不得上浮报价,报价不得为零且不得明显低于成本价,否则申请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以项目实际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进行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不满7000元的,按7000元收取。
(二)清单编制及拦标价编制费:根据云价综合[2012]66号《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和云建标[2012]509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云南省物价局调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自行填报下浮比例,不得上浮报价,报价不得为零且不得明显低于成本价否则申请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在合同实施期间,下浮比例不因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市场因素以及建设规模变化等任何因素而调整。
九、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具备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和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代理的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在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登记注册,提供网页截图;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1)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的复印件;
(2)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在2024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款证明(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备3年以上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或工程招标代理相关工作经验,熟练掌握招标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流程(提供证明材料和承诺书)。
(3)须为比选单位在职人员,需附相关证明材料: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7.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比选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比选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9.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比选活动;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
十、比选时间:凡愿意参加比选的机构于2025年6月19日起至2025年6月23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比选单位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箱:464530363@qq.com),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向比选单位邮箱发送比选文件电子版。
十一、比选文件递交
参加比选的机构于2025年6月23日17:30时前将比选文件密封装订后邮寄到镇雄县交通运输局人事纪检监督办公室(联系人:吴晓15012301770)参加比选。
比选评审会议时间:2025年6月24日上午9:00时
比选评审地址:镇雄县交通运输局7楼会议室。
十二、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或镇雄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x.gov.cn)上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发 包 人:镇雄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旧府街道南广路280号
联 系 人:付涛
电 话:0870-3120622
镇雄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