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老旧住房结构加固工程招标代理项目服务机构采购。成交供应商需完成老旧住房结构加固工程项目中的各类招标,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由采买人支付,此次选取招标代理服务企业采用最低价法进行选取。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单项目委托合同。
二、投标报价条件、报价材料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提供法人、共同出资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完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材料)
4.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5月至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出具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5至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预中标人签订合同前提供该项目组服务人员名单并附在单位缴纳社保证明,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服务人员非本单位人员,取消中标资格并扣除履约保证金(提供书面承诺)。
(六)拟参加本项目活动的报价供应商,必须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事先通过供应商管理系统中按要求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前完成注册,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提供截屏页或其他证明材料)
(七)此次招标采用最低价法选取,各报名企业依据《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通知中的费率标准,各投标企业依据50万及以下、50—100万、100—500万元计价金额方式统一报一个下浮率。若所报下浮率相同,则按投标文件送达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文件送达时间相同的则由采购单位按规定随机抽取。
三、投标报价起止时间
2025年6月9日08:30—2025年6月13日17:00
四、投标报价方式
报价信息登记表先发送至:3907669873@qq.com,报名资料及报价信息登记表原件线下一起提交,报名提交的相关材料密封。
五、联系电话:087164788843(接听时间:上午9:30—11:00;下午15:30—17:00)
特别提醒:投标必须提供所有报价材料且全部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此次供应商选取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