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木典采招投交易网 请登录 免费注册
平台服务电话:13330461583
CA证书服务电话:13330461583
招采信息
工程建设
政府采购
企业采购
其他交易
电子保函
太保保函
天道保函
政策法规
全部
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
规范性文件
其他
服务中心
新手入门
常见问题
操作手册
工具下载
关于我们
组织架构
公司简介
友情链接
市场合作
招聘信息
平台投诉
位置 返回首页 采购(招标)最新信息 滇中新区直管区2025年服务事项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招选竞争性磋商公告
滇中新区直管区2025年服务事项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招选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 招标编号
  • 所属地区
     
  • 发布时间
  • 截止时间

1. 竞争性磋商条件

本采购项目 滇中新区直管区2025年服务事项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招选 (项目名称),采购人为 云南滇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 1采购范围:择优选择1家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承担采购人经批准同意的招标采购方案,按照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开展相关招标采购代理工作。具体招标代理内容以采购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2. 2服务地点:云南滇中新区。

2. 3服务期限:自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单个招标代理项目的服务周期以采购人实际要求的为准。

2. 4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省、市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5标段划分: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只设1个标段。

2.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 2供应商具备完善的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平台采购代理实施能力,提供“政采云”验收证明材料及“政采云”平台截图。

3. 3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或“信用服务”查询模块内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查询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未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3. 4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度(或2025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注: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度(或2025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

3.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 6.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3个月的,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企业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3. 6.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3个月的,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企业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

3.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 8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具备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或等同于上述证书),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

3. 9项目组成人员: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成人员不少于(含)5人,并提供项目组成人员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

3. 10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 1时间:2024年12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17时00分。

4. 2方式:凡有意参加供应商须将:(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提供)原件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代理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提供,授权委托书须写明项目名称 )原件扫描件;上述报名材料发送至332589603@qq.com邮箱,采购人审核通过并将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回复至供应商发送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材料的邮箱,即供应商具备参加本项目磋商资格。

4. 3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0.00元。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01 月 05 日09时30分,地点:云南滇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云南省昆明市空港经济区滇兴街1号滇中空港商务广场1号10楼)会议室。

5.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 3本项目的磋商将于上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 4供应商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将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空港经济区滇兴街1号滇中空港商务广场1号10楼会议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仅在云南滇中新区门户官网(www.dzxq.gov.cn)网站上发布,我单位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滇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空港经济区滇兴街1号滇中空港商务广场1号10楼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871-67336323

附件信息下载

error:${attribute.attachments?no_esc}
当前页浏览量:loading......